4月19日消息 针对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中关于汽车分期购买产生的“金融服务费”问题,银保监会已要求经销商不得以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名义收取费用!但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日前却发文称,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违法。
据悉,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在文章中指出,工商联汽车商会与法律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可以明确: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违法。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认为,汽车经销商提供协助办理贷款服务,是商业银行金融服务落地的关键。汽车经销商提供担保、提供资质认证、提供相关具体的承办,全程通过提供人力、资本、硬件等资源,协助购车用户办理贷款等金融服务,才让汽车金融业务在国内得以落地,不仅购车用户受益,商业银行乐见其成,同时极大地推动了汽车销售乃至是汽车产业在中国的发展。
针对所谓的“金融服务费”问题,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表示,汽车经销商以资源和成本为基础服务客户,收取服务费合情、合理、合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汽车经销商收取上牌费、按揭服务费等费用是与汽车销售相关的服务,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细则中的任何一类,因此可以确定不存在所谓“不符合资质”的问题。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版本的规定,汽车经销商代客户办理汽车买卖后的贷款、保险、登记中的信息咨询等关联服务,并收取上牌费、按揭服务费等,是正当的商业经营行为。
当然,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也承认,这些费用的收取应该公开透明、比例合理、流程规范并依法纳税,同时,作为收费和缴费的双方,汽车经销商和购车用户都应该对相关服务费用有理性、科学的认知。
针对“三包”和“保修期”混淆概念问题,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称,厂家处理客户投诉要及时,产品责任和服务责任要区分清楚!厂家应该第一时间厘清问题,明确并勇于承担责任,以敢于承认问题,积极承担责任,愿意及时和全力为用户解决问题的形象和姿态应对顾客的投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其实是一个服务于广大汽车经销商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且商会会员的主体就是全国各地优秀的汽车经销商!另外,即便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违法,但相关的费用不开具发票也难逃偷税漏税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