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3日电 (记者孙红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2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各地要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门诊、哨点)建设,力争实现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全覆盖。
《通知》明确,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哨点),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储备,并保持动态更新,达到推荐标准或社区医院标准的机构原则上要设置有规范的发热诊室。加强公共卫生人员配备,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达到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率先配齐公共卫生医师。
未发生过聚集性疫情的地区,2022年年内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实战演练。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可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
加快提高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能力,配齐生物安全柜、试剂和标本存储装备、不间断或备用电源等必要设备。统筹新冠病毒疫苗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优化接种空间布局和流程,落实院感防控要求,严防机构内感染传播。
《通知》还提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建设,2022年力争实现中医馆建设全覆盖。各地要指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药师配备,确保每个机构至少配有1名药师,力争年内消除药师“空白点”。
另外,根据《通知》,2022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点是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药、儿科、全科等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医保资金管理使用,力争全国达到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其中达到推荐标准的比例提高到12%以上。对于西部地区,力争达到能力标准的机构比例提高到40%以上。
社区医院建设的重点是提升服务内涵,扩展服务项目,加强重点科室建设,合理设置住院床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力争2022年新增建成社区医院500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