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消息 在天津滨海人民法院裁定抖音、多闪共享微信用户信息的行为违规并勒令双方停止违规行为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法院近日也对“多闪”下达了一份诉前禁令裁定书!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据了解,商丘市睢阳区用户窦某从未使用过“多闪”,却被朋友告知在“多闪”上看到了对他的微信的推荐,窦某质疑“多闪”此举系对他的个人信息的侵犯,并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窦某的代理人——河南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苗朝纲透露,窦某从没有使用过“多闪”,但在2019年2月份,有朋友突然告诉窦某,在自己“多闪”的“可能认识的人”一栏中有他的头像。
对此,窦某觉得十分蹊跷。窦某后来想起,自己使用过“抖音”,且是用微信登录抖音!窦某推测,应该是“抖音”没有经过自己允许,就将个人信息授权给了“多闪”。
这一情况令窦某不能接受,在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后,窦某认为,“多闪”的这一行为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随即,窦某将“多闪”的运营方北京拍拍看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睢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拍拍看看对这一行为作出说明,停止这种超范围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并给予相关经济补偿10万元。
睢阳法院立案后,3月11日,窦某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拍拍看看立即停止在“多闪”App中使用他的微信头像、昵称的行为;拍拍看看立即停止在“多闪”App中将他推荐给其他用户的行为。同时,窦某以其所有的一辆小型客车作为担保。
而据最新消息显示,法院已于近日作出裁定,判令拍拍看看立即停止在“多闪”app中使用申窦某的微信头像、昵称的行为,立即停止在“多闪”app中将窦某推荐给其他用户的行为,窦某也已经收到法院送达的裁定书。那么,各位小伙伴又如何看待此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