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池市申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日期:2022-08-31     文章发布:文章发布    网络转载:生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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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保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2022年河池市申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1.河池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文章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五条:干部退休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死亡。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职工退休后,按下列标准按月发给退休费,直至死亡。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全文。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全文。

《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全文。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三十一条抚恤金领取者在领取抚恤金期间服刑的,由县社保机构停止为其发放抚恤金。

第三十二条:村(居)统筹员每月初通过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县社保经办机构上报上月死亡人员名单。县社保机构暂停死者缴费。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通过资格认证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及时调整变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二)退休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持证上岗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再次通过资格认证后,将恢复缴费,从次月起补发暂停缴费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其中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并收回其多项养老金。

二、河池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申报受理窗口33号、34号、35号,河池市行政服务中心,楼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号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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