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商业养老保险 2022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解析

   日期:2022-08-31     文章发布:文章发布    网络转载:生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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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抛开货币面纱,养老金制度最终是代际支持关系和现收现付制,即从总量上看,当前退休人员消费的商品和服务是由当前在职劳动力提供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什么样的养老金制度,他们都面临着一个首要问题,那就是有效地维持当前时期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平衡。随着生育率的下降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劳动人口与退休人口的比例逐渐降低,“少人出生,多人吃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作为第一支柱的全球国家养老金体系普遍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收支压力,这也是各国纷纷实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最大动力。

中国目前的养老金体系面临双重挑战。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养老制度不仅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冲击,还面临着制度变迁成本的压力。

首先,转型压力带来了较大的资金缺口。第一支柱,现收现付制入不敷出,个人账户持续空转,养老体系存在巨大隐性负债。2008年至2012年,“空账”从1.4万亿元增加到2.2万亿元,4年间增加8000亿元。同时,按照既定的政策目标,第一支柱的覆盖面将继续扩大,伴随着政府长期承诺的快速扩大,而这些承诺的最终承担者仍将是国家财政,这无疑进一步加大了财政压力。

第二,人口快速老龄化。受生育政策和生育意愿的影响,我国总生育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6.11持续下降到目前的1.64左右,多年来一直低于2.1的生育替代水平。同期,人口预期寿命从44.6岁延长到74.8岁,累计延长30.2岁,老年抚养比从7.4%迅速提高到11.9%。如果考虑到未来中国潜在经济增长率的减速趋势,面对养老金制度的双重挑战,改革确实刻不容缓。

全球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措施

近年来,各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都集中在两个目标上:一是增收节支,以减轻财政压力。主要途径包括调整养老金金额的计算公式;领取养老金的税收;提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提高付款期限要求;提高退休年龄等。二是推进结构调整,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养老金制度运行效率。具体而言,包括降低第一支柱的比重,采取政策鼓励发展第二和第三支柱;简化监管机构,在养老金运营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放宽投资领域,允许多元化、国际化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总体而言,上述改革初步实现了政策预期。首先,养老保障的责任逐渐从主要由国家承担转变为由国家、企业、个人和家庭共同承担。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三支柱发展迅速。即使在民族主义至上的德国,其私人养老金也实现了快速发展,从2001年到2007年,年覆盖率增长了约18%。其次,提高养老金运营管理效率,降低系统运营成本。例如,智利早在1981年就引进了一家有竞争力的私营养老金管理公司,负责养老金的缴款收取、账户记录和投资管理。在过去的30年里,养老金的年投资回报率接近10%。

中国养老金制度的现状与不足

与OECD国家相比,我国养老金制度具有明显的“三低”特征:

一是养老资产积累水平低。2011年,我国第一支柱养老金的累计余额(包括城镇居民、城镇职工、新农村

二是多元化发展水平低。从第三支柱的结构来看,中国第一支柱无论是覆盖率还是替代率都是绝对占优的。第二支柱方面,2013年共有6.6万家企业、2056万人设立企业年金,累计基金余额6035亿元,但仅占GDP的1%,覆盖率仅为2%左右,在整个养老金体系中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全球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167个国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国家拥有覆盖约三分之一劳动人口的企业年金制度,丹麦、法国和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也在50%左右。第三支柱,2013年我国寿险责任准备金约4.4万亿元,有效保单数1635万份,平均每10人约1份。2013年年中,美国IRA总资产达到5.7万亿美元,覆盖美国40%的家庭。

三是市场化程度低。目前,市场机制在我国养老体系中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

在企业年金领域:由于采取单一的信托模式,限制了企业对其他养老金产品形态的选择,无法满足不同企业和职工差异化的养老需求。管理主体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角色较多,运营成本高;在个人养老保障领域,由于缺乏个税递延政策,保险需求激励不足,无法有效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这种在发达国家被证明为十分有效的市场化养老保障手段的作用。

两点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这个大方向,我国养老体系的第一支柱是“保基本”,目前的措施就是扩大覆盖面,平衡领取人群养老金待遇,实现社会公平。在“多层次”和“可持续”方面,就是要鼓励和支持养老第二、第三支柱发展。基于此,笔者有两点思考:

一是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现阶段,我国基本养老的替代率和缴费率较高,对企业年金构成了较大的挤出效应。当前,我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分别约占工资总额的20%、6%、l%、1%、1%。将上述五项保险缴费率合计,总计缴费率已高达29%(还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缴费)。仅就养老保险20%的企业缴费率而言,也已远超OECD国家11.2%和欧盟14.6%的平均水平。如果不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企业负担过重,企业年金扩大覆盖面的可行性不大。

考虑到福利具有刚性的特点,在不降低养老保障总体水平的前提下,基本养老的替代率和缴费率“降下来”,需要通过第二、第三支柱的发展“补上去”。上世纪80年代,撒*尔夫人推动的英国养老金制度改革中,一个重要创举就是设计“退出机制”,鼓励国民从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退出,加入到更有吸引力的职业年金计划中去。英国政府通过一系列的财税和金融政策,有力推动了英国职业年金计划的发展。这样,全社会整体福利没有显著下降,但养老金体系得以完善,结构得以优化,国家过重的养老责任也得以分担,最后也降低了养老金支付对政府的财政压力。

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已有一定基础,能为个人提供多元化的养老储蓄选择。1980年至今,我国保险业高速成长,年保费收入从4.6亿元增长到1.72万亿元,年均增长27%。在2004~2013年的9年间,我国保险公司积累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从9215亿元增长到4.4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54%。如果参照国外行之有效的税优激励政策,商业保险完全能够在养老第三支柱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发挥保险业在养老金运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在丹麦、冰岛、瑞士等国,养老金资产积累多,在GDP中的占比分别达到135%、110%、128%,由于“家底丰厚”,国民养老很大程度上能够依赖资本利得。而现阶段我国养老金资产积累低,这也意味着养老来源的绝大部分只能是依靠当期的劳动所得。在我国养老资源即期“紧平衡”的条件下,对养老制度的运行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当前我国养老金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全国集中和统一管理,改变当前分散化投资管理模式。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减少粗放式的行政管理,实现养老金向“管、办、监”分离转变。其中,特别要发挥保险公司在资产匹配管理、长寿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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