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关于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讲解)

   日期:2022-11-14     文章发布:文章发布    网络转载:生活号    
核心提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移动站源标题:http://mip.818114.com/news/item-473771.html

我国的基本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而不能相互代替和混淆。

3、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5、依靠群众。

6、审判公开。

7、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8、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9、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0、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11、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12、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1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14、刑事司法协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通知我们删除!(留言删除
 
标签: 刑事诉讼法
 
更多>同类行业

同类新闻
最新资讯
最新发布
最受欢迎
网站首页  |  黄页  |  联系方式  |  信息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API推送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