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老人每月费用是多少(关于老人赡养问题法律法规)

   日期:2022-11-14     文章发布:文章发布    网络转载:生活号    
核心提示:广东一名母亲已110岁高龄,但五个子女还是按着多年前法院判定的标准给付赡养费。而今老人身体每况愈下,子女每月给付的赡养费已不够维持她基本的生活需要,主动提出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子女间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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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名母亲已110岁高龄,但五个子女还是按着多年前法院判定的标准给付赡养费。而今身体每况愈下,子女每月给付的赡养费已不够维持她基本的需要,主动提出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子女间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老人只好把五个子女告上了法院。记者今日了解到,法院最终支持了老人的诉求。

110岁高龄的黎某珍共生育六个子女,除廖某玲于1970年去世外,其他五个子女均长大成人并成家立业。

原本,在2014年11月,法院依法判令五个子女廖某荣、廖某番、廖某兰、廖某云、廖某英每人每月给付母亲黎某珍生活费520元,如有疾病需治疗,治疗费用由五个子女平均负担。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黎某珍身体每况愈下,体弱多病,需保姆专人照顾,子女每月给付的赡养费已不够维持她基本的生活需要,黎某珍为此要求增加赡养费。

但是,五个子女之间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多次沟通无果后,黎某珍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赡养费。

广东兴宁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缺乏生活来源,身体每况愈下,疾病缠身, 其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费,已于2014年11月作出判决。但随着生活消费水平的逐年增长,原定的赡养费用标准已不能满足原告黎某珍的基本生活需要,现原告黎某珍诉请提高赡养费标准,予以支持。

结合原告身体状况及其居住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和各被告的经济负担能力,五个子女每人每月应负担900元。

法官说法

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孝。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案中黎某珍已110岁的高龄,正是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之时,在子女无法亲自照料的情况下,聘请保姆是理所当然的选择。2014年判决每月2600元的生活费,并不足够负担保姆工资和黎某珍的伙食费,因此,法院根据当地生活消费水平,对赡养费的额度进行了调整,以满足黎某珍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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