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的成立要件)

   日期:2022-11-14     文章发布:文章发布    网络转载:生活号    
核心提示: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那么,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有什么区别,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网友咨询:甲准备向乙寻仇,准备了刀子向乙家走去,途中因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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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那么,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有什么区别,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甲准备向乙寻仇,准备了刀子向乙家走去,途中因腹痛而不得不回去。这个是犯罪预备还是是犯罪未遂啊?

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张煜律师解答:

甲准备向乙寻仇,准备了刀子向乙家走去,途中因腹痛而不得不回去是犯罪预备,因为甲已经准备好了作案工具,但还没有到乙家见到乙,没有实际着手犯罪行为,只是预备行为,如果已经见到乙,追赶并挥刀砍向乙,乙已经面临实际的危险,这时就可能构成犯罪未遂了。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张煜律师解析: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的犯罪未完成形态。

成立犯罪预备需要的条件

被告人具有实现某种犯罪的意图,只有在犯罪意图支配下实施的准备行为,才能成立犯罪预备;

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所谓准备工具是准备为实行犯罪使用的各种物品,制造条件是指为犯罪实行具有直接制造机会或创造条件的行为,例如对被害人进行跟踪或守候;

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未能进展到着手实施犯罪。

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

被告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即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某条规定的犯罪行为;

犯罪未得逞,也即犯罪没有达成既遂状态;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通常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等。

其实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出现在不同的环节当中,一般在尚未着手之前可能出现犯罪预备,但一旦着手实施了犯罪,此时就有可能出现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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