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根据国家有关司法鉴定条例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环境损害鉴定以及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类鉴定事项。
哪些情况需要申请鉴定?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当依法申请鉴定。例如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属于案件证明对象范围内的事项:损伤程度、伤残等级、死亡原因、亲权关系、酒精检测、精神疾病的认定等,需要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进行鉴定。
监察调查、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行政执法以及对供办案机关认定事实或者涉及诉前活动的个人、组织委托等相关鉴定事项可依法委托鉴定。
司法鉴定需要经过哪些业务流程?
如果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业务流程:
1、申请: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和相关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审查:司法鉴定机构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要求委托人补充。
3、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4、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5、完成时限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6、文书制作和送达:鉴定完成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如何查询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可以通过登陆当地省级司法厅网站进行查询;或者通过当地的法律服务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微信公众号或司法部名录网(/www.sfjdml.com/web/)等多个途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