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1-25     来源:网络整理    文章发布:文章发布    网络转载:生活号    
核心提示: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商务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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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商发〔2023〕1号

各市(州)商务局:

《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商务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6日

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电子商务主体,提升电子商务发展规模,构建电子商务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格局,经研究,决定实施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划部署,不断优化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环境、推动示范带动、引导融合创新,力争在政策引领、资源整合、龙头带动、平台赋能、人才培育、业态创新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电子商务人才需求调查,到2025年,培育打造省级电商产业园区10个以上、省级电商直播基地100个以上、省级电商龙头企业及电商直播团队1000个以上,打造电商畅销产品10000个以上,网络零售额达1000亿元以上,全省电子商务产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抓关键

1.突出企业引培。针对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产业选择,开展头部企业(团队)“一企一策”、中腰部企业(团队)普惠政策的招引行动。引进、培育、打造一批平台类、服务类和活动策划类电商企业和团队,有效完善贵州电子商务发展各要素。加大电子商务企业招引政策支持力度电子商务人才需求调查1688批发网,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营商环境。

2.突出人才培养。结合各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需求,开展针对性的人才培育和头部主播招引工作。支持贵州商学院、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与广东、浙江等地开展人才引进、两地合作、“黔才回归”等合作,通过“院校+企业+基地”等多种合作模式,联合培养高质量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积极引导退役军人、社会青年加入电子商务行业,培养储备贵州各梯队电子商务人才。统一编撰内贸电商和跨境电商培训教材,组建优质讲师团,开展细分化的电商人才培训,整体提升全省电商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行业管理水平。

3.突出效益为本。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电子商务主体的分类指导,既支持综合发展也支持产业细分,不断拓展电商推广和应用范围,培育电子商务促消费增长点,全力提升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占比,逐渐扩大全省网络零售规模。

(二)聚焦示范抓具体

4.抓示范园区。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注重生产型企业引进和培育,以链式发展为特征,打造以酱酒、茶叶、辣椒、吉它、服装、玩具、非遗和预制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为主导的专业型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建设要素齐全、服务完备、产业融合、设施完善,全方位匹配企业孵化、人才培训、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的业态丰富的综合型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各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带动周边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建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区10个以上。

5.抓示范基地。依托院校、示范园区、MCN机构、主播达人、文旅景区等要素场景,支持完善直播配套设施,引导各平台资源打造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示范带动性强,具备孵化功能的电子商务直播基地。支持直播基地发展内容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短视频等新业态,推动“直播+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产品)”“短视频+直播”“短视频+产品(服务)”等新模式应用。加大直播人才培训力度,支持举办直播供应链(选品)对接会、直播大赛、直播论坛、沙龙、公益助农直播带货等活动,全力推动直播基地遍地开花,发起全民电商直播新热潮。到2025年,全省建成电子商务示范直播基地100个以上。

6.抓示范主体。聚焦新电商发展模式开展企业发展培训,不断提升企业业务本领和服务技能,培育一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孵化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围绕贵州各地优势产业,出台引导政策,鼓励生产类企业开展电商销售业务,培养产业专属电子商务经营团队,打造形成推动贵州各产业电子商务销售矩阵。到2025年,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500个以上,培育贵州省电子商务团队500个以上。

7.抓示范品牌。推动建立“贵字号”“三品一标”“地里标识产品”等品牌体系,充分挖掘地标产品潜力,支持打造区域电子商务知名品牌,打造贵州具有新消费属性的特有商品。推动白酒、刺梨、预制菜等优势明显或有潜在优势的产业发展电子商务,帮助对标线上市场标准打造网销产品。推动“中华老字号”“贵州老字号”和非遗企业打造精品产品,培育传统品牌。到2025年,培育贵州网络畅销产品10000个以上。

(三)聚焦创新抓融合

8.抓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丰富“一码贵州”平台服务功能,大力推动贵州本土平台与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互联互动,“看齐”发展。支持平台整合资源优势,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购物节、年货节等促销活动,提升消费体验。支持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增强平台“造血”功能。推动全省电子商务主体供应链全环节共享。构建兼具个性特征和共性发展条件良性互动的一体化电子商务运营体系,支持创建为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和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赋能的服务型平台。继续支持省电子商务产业协会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淘宝、京东、苏宁、抖音等平台深化合作,做大做强“贵州特色产品专区”。

9.抓内外融合。推动省内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外贸企业等主体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重点支持白酒、茶叶、辣椒、吉它、非遗等特色优势产业注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与亚马逊、阿里国际、虾皮等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知名平台合作,构建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六体系两平台”,实现国际国内电子商务人财物一体化发展。充分借助综合保税区、产业园区、开发区等资源,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业务规模。探索开展跨境直播,推动贵州内外贸融合发展,打造贵州对外开放新标签。

10.抓创新发展。推动发展直播电商、兴趣电商、内容电商、社群电商等各类电子商务新业态。复制推广印江、榕江等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鼓励各地在体制机制、管理服务、运营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全面完善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保障体系,提升金融、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水平,提升电子商务便捷性和覆盖率,推动形成全民电商发展新模式。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项目实施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按重点任务要求,遴选承办企业,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电商园区、直播基地、电商企业(团队)和畅销产品(品牌)。(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二)组织示范项目认定

省商务厅对实施效果较好、示范带动性强、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园区、基地、企业和团队进行认定,确定一批省级示范项目。

1.统一认定标准。(见附件2)

2.规范认定流程

(1)申报推荐。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结合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建要求,积极引导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园区、基地和企业申报示范项目。示范项目申报范围为电商产业示范园区、电商示范(直播)基地、电商示范企业、电商直播示范团队4类。示范项目申报由项目建设运营主体或企业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推荐。从2023年开始,相关工作每年开展1次,示范项目申报主体需按照附件3-12分别填报相应资料。

(2)省级评审。省商务厅根据市州推荐报送项目,采取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组织评审等方式综合评定。对认定的电商产业示范园区、电商示范(直播)基地、电商示范企业、电商直播示范团队予以支持奖励。

(三)开展日常监管

省商务厅统筹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申报、运营、管理等工作,市州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定期调度示范项目情况,指导示范园区、示范(直播)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团队建立业务统计监测体系,于每年12月10日向省商务厅报送相关数据和园区(基地、企业)发展情况。示范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运营不达标取消示范项目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十百千万工程”工作专班,厅主要领导任班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班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厅电子商务处,由厅电子商务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推进日常工作。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建立相应的工作和管理机制,对应成立工作专班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规划与发展目标,做好省级示范主体推荐申报和审核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横向协调和纵向联络,加快推进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政策支持

1.对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项目认定标准,对满足条件的单位,动态授予“贵州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园区”“贵州省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基地”“贵州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企业”“贵州省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团队”等称号,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相应示范项目。

2.对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园区、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基

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团队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50万元、5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年销售额达50亿元、10亿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100万奖励;对当年实现商品网络零售额在亿元以上的上规入统的电商企业(不含跨境电商),每实现1万元最高给予5元流量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三)强化督导宣传

把各地电子商务“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的个性化指标监测内容。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尤其是对创新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及防疫、保供、促消费中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电商发展良好氛围。

附件:1.“十百千万工程”任务分解表

2.“十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认定标准

3.省级电商产业示范园区评选指标体系

4.省级电商产业示范基地评选指标体系

5.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指标体系

6.省级电商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申报表

7.省级电商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入驻电商企业名单

8.省级商务示范企业、电商直播示范团队推荐汇总表

9.省级电商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申报书撰写提纲

10.省级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撰写提纲

11.省级电商示范企业申报书撰写提纲

12.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团队申报书撰写提纲

附件: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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