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公告
为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步伐1688黄页,推动电商扶贫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推进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16〕8号)和县精准脱贫办《关于印发〈凤凰县发展生产脱贫工程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凤精准办〔2016〕17号)有关精神,县电商扶贫领导小组牵头,县发改(商务)、供销、邮政、扶贫、财政等部门负责,拟在全县范围内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支持贫困户开设网店,开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综合便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政策
(一)农村服务站
1.提供1万元以上的电脑、电视机、货架等配套设备、设施;
2.提供电子商务运营、物流、业务培训、宣传等支持;
3.提供商务、供销、邮政、金融、人社等部门业务落地支持。
(二)贫困户网店
2016年支持10户贫困户开设网店,每户扶持1万元。
二、扶持范围
农村服务站以200个贫困村为重点;贫困户开设网店扶持范围为建档立卡户人口。
三、选点条件
(一)农村服务站
1.所处位置必须人口集中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交通便利,辐射面积4平方公里以上,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
2.目前开展农村商品经营或其它为农服务, 以及愿意从事电商创业的。原则上有营业执照,店面面积20平方米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通宽带。基层供销社职工、便利店、邮政代办点业主优先。
3.申请人或实际操作员能熟悉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有网络经营基础者优先。
(二)贫困户开设网店
1.网店店主是建档立卡户人口;
2.家庭成员有人会运营网店;
3.网店在7月底前开设并有交易。
四、报名、审批程序
1.报名。农村服务站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关于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公告,填写报名表;贫困户网店申报须提供网店首页截图、网店认证信息截图,以及后台交易截图。
2.考察面试和核实。由县电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考察、面试和核实,提出初步拟建站点和拟扶持网店名单。
3.审批确定。县电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责任单位,对照选点条件,确定拟建服务站和扶持网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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