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金华)、中国(舟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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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舟山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金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舟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金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特色定位。
1.聚焦“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发挥市场和制造业优势,按照一地一特色原则,推动小商品、五金工具、户外园林工具等产业集群建立海外网上营销渠道,打造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网商集聚中心。
2.聚焦“物流枢纽+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发挥“三大通道”建设优势,促进义甬舟大通道、义新欧班列和网上丝绸之路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全国服务成本最低的物流中心。
3.聚焦“开放平台+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叠加优势,深化政策创新和服务供给,打造政策环境最优的创新中心。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650亿元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额100亿元以上。到2024年,全市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20%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额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50%以上;建成公共海外仓服务体系100个,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三)空间布局。坚持特色凸显、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按照“一区二带三核多园”的发展模式,打造金华跨境电子商务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一区”,指金华全市域范围为中国(金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二带”,指金兰永武发展带和义东浦磐发展带;“三核”指金义综合保税区、义乌综合保税区、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多园”,指以金华市域内各县(市、区)特色产业园区为基础的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产业园。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两大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中国(金华)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将服务功能推广到全市域,探索实现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数据交换,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2.建设线下跨境园区平台。按照全市覆盖、一县一园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健全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有效承接线上平台功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联动发展。
(二)培育三大主体。
1.培育出口主体。以小商品、五金工具、箱包、户外运动等特色产业集群为抓手,持续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引导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本土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聚焦先进地区,加大对国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头部企业的招引力度。
2.培育进口主体。加快金义综合保税区二期和义乌综合保税区建设,推动跨境进口业务发展,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接轨上海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探索发展新业态,延伸消费前端。建设金义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培育网络消费市场和线下消费市场,创新全球进口商品采购与分销、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模式。
3.培育服务主体。加快生态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招引一批运营策划等服务配套企业,引导一批本地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生态供应链。
(三)实施四大行动。
1.实施店开全球行动。加大与国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合作,鼓励企业入驻平台开展业务,加快平台产业园落地,巩固和扩大欧美市场占有率。发挥第三方平台在金服务机构功能,对接日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东南亚市场。深化与非洲头部电子商务平台战略合作,积极开拓非洲市场。
2.实施品牌出海行动。开展搜索引擎数字化营销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数字化营销水平。支持企业强化品牌营销,鼓励在成熟市场建设海外品牌精品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国并购,兼并国外知名品牌,实现从金华贴牌到金华名牌的飞跃。
3.实施独立站领航行动。以全市出口名牌企业为主,鼓励企业自建垂直型平台和独立站,积极拓展新渠道,构建多元销售体系,拓展私域流量,提升渠道和用户的核心竞争力电子商务企业标准联盟,提高品牌出海利润率和抗风险能力。
4.实施海外仓建设行动。引进国内优质公共海外仓资源,鼓励企业发展仓储、干线运输和配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服务体系覆盖主要出口市场和“一带一路”节点枢纽城市。
(四)推广五大模式。
1.推广新业态融合发展模式。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监测办法,联合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市场采购和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探索建立相关认定标准。
2.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模式。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邮件和商业快递通关服务能力,推进金义航空物流园建设,积极破解陆空转关瓶颈,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吸引数据回流。
3.推广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监管模式。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9710)业务,规范发展清单模式,做大跨境电子商务B2B业务规模。
4.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做大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出口规模,优化退税服务,进一步为出口企业提供便利化退税服务。
5.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发挥双综保区优势,积极争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日用消费品等列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正面清单,补齐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短板。
(五)健全六大体系。
1.完善培训服务体系。按照一地一中心的标准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一键式综合服务,提升中小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能力水平。分阶段制定孵化目标,开展培育行动,加强督促推进,有效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
2.完善税务服务体系。鼓励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合规发展。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货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及时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降低出口企业成本,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
3.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办好浙江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全国高校跨境电子商务产教融合高峰论坛等活动。筹建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联盟,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的合作交流,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制定。鼓励在金高校(职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人才港。
4.完善统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挥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系统功能,建立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头部企业库,鼓励企业逐月申报数据,定期开展动态分析,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进一步完善《义乌市跨境电子商务数据认证与管理办法》,逐步复制推广到全市域。
5.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数据认证体系,拓展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服务功能,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提升企业备案率和使用率。引进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
6.完善物流服务体系。争创国家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城市集结中心,促进义新欧班列常态化运邮,打造长三角地区铁路运邮中转中心。鼓励新设国际货运专线,建设义乌航空口岸国际货运站,提升发运时效,优化信息跟踪服务,降低航空运输成本。加快打造西向欧洲、南向东盟、东向日韩、北向俄罗斯的复合型多式联运通道产品目录,布局班列境外服务网络,在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海外物流分拨中心。
中国(舟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产业定位。以助力传统外贸企业转型为引导,做大做精跨境电子商务B2B产业集群;以模式创新为内核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金华)、中国(舟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健康发展;以人才培育和龙头企业孵化为抓手,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资源集聚与整合;以最优营商环境为支撑,构建具有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把舟山建设成为具有海洋经济特点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窗口。
(二)发展目标。通过“两平台、六体系、八举措”建设,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形成高质量的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建设2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3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引育2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累计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企业30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年均增长30%以上,打造舟山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
(三)功能布局。舟山全市域范围为中国(舟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建设市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园为轴心,采取“一园一区多点”空间布局。“一园”即市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园,集聚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龙头企业;“一区”即市级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产业集聚区;“多点”即县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分园。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两大平台。
1.打造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中国(舟山)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为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平台监管与服务功能,探索实现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数据交换。
2.打造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按照“一园一区多点”原则,以舟山本地产业结构布局为基础,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强化政策扶持,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人才入驻园区,打造集孵化、研发、运营、营销、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载体。
(二)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为备案企业提供全程无纸化、电子化、自动化管理和服务,切实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
2.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跨区域管理的跨境电子商务风险联控机制。强化对业务关键环节的风险监控,有效防范非真实贸易的经济风险,以及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等技术风险和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等交易风险。建设和维护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
3.构建业务创新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大数据服务。探索跨境电子商务B2B模式出口统计方法,确立B2B订单、物流单、支付单三单对碰模式,实现快速统计核验。
4.构建物流仓储体系。依托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推进“快递出海”工程。
5.构建信用监测体系。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数据库,建立各监管部门互评互认的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和个人信用系统,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经营企业、支付机构实行信用评级。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通过事前严格准入,事中加强全面查验、严密监管,保障跨境电子商务良好发展环境。
6.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电子商务企业标准联盟,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金融服务;支持和鼓励保险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个性化、场景化的保险业务,不断创新和丰富保险服务品种。
(三)落实八大举措。
1.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运营能力。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运营中心,引进省内外优秀跨境电子商务专业运营机构,助力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运用数字营销、3D展示、虚拟参观等技术,提升中小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能力水平。
2.引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新主体。以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产业园为主体,建立企业招引中心,加快引进一批全国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并支持其在舟山设立区域总部、分拨中心、物流中心或服务中心。建立共享孵化中心,完善公共办公区、共享直播间、共用摄影棚等硬件设施。建立行业交流中心,举办跨区域资源对接会、产业高峰论坛等交流活动。
3.打造传统外贸升级转型企业。以行业龙头企业为基础,制定一企一策的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方案,打造一批集设计生产加工、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海外仓物流于一体的新型外贸企业。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品牌意识,推动品牌运营国际合作,制定并实施促进企业品牌国际化的扶持政策,孵化一批有全球知名度的自有品牌。
4.实施内外贸融合发展行动。创新内外贸融合市场机制,搭建内外贸发展载体,实现内外贸两个市场互促、互动和互通。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建设保税备货、直购进口等多项业务并重,线上线下联动的进出口商品展销综合体,打通国外优质商品国内销售渠道。
5.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全模式海关监管。推行涵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申报、征税、查验、放行、转关等环节的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在跨境电子商务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推动开展“9610”“1210”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以及“9710”“9810”等跨境电子商务B2B业务。
6.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退税服务便利化。进一步为出口企业提供便利化退税服务,加快“9810”方式出口货物退税进度,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7.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集聚区。引入专业培训机构,推行定制式、公司式等孵化模式,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制,积极搭建人才对接平台,为企业输送创新型人才和技能实干型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落户舟山。
8.推动金融政策创新。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电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大数据信用融资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项下风险承保规模和融资规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金华)、中国(舟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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