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在出生至幼年时期,所起的为“名”,一般在出生三个月后取,又叫“幼名”。
步入成年(即二十岁成人礼)“冠而字之”(《礼记·士冠礼》中所述),之前所取的“名”已经在公开场合不适用了,为了对平辈的礼貌及对长辈的尊重,长辈会对晚辈取一个“字”。例如:李白,字太白。
“号”是自己给自己取的,一般用以自称,为表达某种情感而取,例如:李白号青莲居士。
古代人在出生至幼年时期,所起的为“名”,一般在出生三个月后取,又叫“幼名”。
步入成年(即二十岁成人礼)“冠而字之”(《礼记·士冠礼》中所述),之前所取的“名”已经在公开场合不适用了,为了对平辈的礼貌及对长辈的尊重,长辈会对晚辈取一个“字”。例如:李白,字太白。
“号”是自己给自己取的,一般用以自称,为表达某种情感而取,例如:李白号青莲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