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消息 据相关媒体报道,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与天津自行车电动车协会联合制定的《共享自行车》三项团体标准日前在上海正式发布,这也是国内首个针对共享单车的团体标准!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据悉《共享自行车》三项团体标准共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共享自行车第一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第二部分:电助力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
《共享自行车》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工作从2017年1月5日开始,目前全部的起草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据介绍,共享单车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规定70岁以上需开健康证明,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度非常大,因此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取消了对70岁以上的年龄限制。
3月31日,在上海市自行车协会网站公示了三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7日在上海召开了12家起草单位的专题会议,对三项反馈意见汇总表进行讨论。5月31日在上海召开了“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审定会”,对三项团体标准进行了以下修改:
1、共享自行车的定义改为“设计用于单人日常交通代步,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能实现公众共用的城市自行车。”增加了“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明确了共享自行车的互联网属性。
2、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增加了共享电助力自行车服务对用户年龄要求应在16岁以上。
3、减去了“报废车辆不允许进行拼装、修理后再投入市场”。对报废零件的处理和再利用的权利和责任交由企业判断。
4、再次核对了引用的国际、国外标准原稿,对标准进行了校正。
5、对一些文字的叙述和编排,按照标准规定的格式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此外,标准中还对共享自行车的防腐蚀措施做出了新的要求。据工作人员介绍,标准对辐条、紧固件和电镀、油漆的防腐蚀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不同材料如不锈钢制成的零件、不同的电镀方式如镀锌、镀铬都要求防腐蚀性能一致;对油漆的防腐蚀性试验与常规不同,采用了模仿气候的盐水喷雾办法。